一、補助產品

  1. 節能效率1、2級冷氣(汰舊換新為限,舊商品須保留拍照存底)
  2. 含燈座及光源之完整照明燈具,且其發光效率需100lm/W以上(汰舊既有T8/T9螢光燈具換新為限)

二、申請補助期間

107/05/09-108/01/31

三、申請對象

設籍於新北市之服務業商家,排除製造業(若同時有申請服務業與製造業,則可以申請),且用電種類為服務業之電力用電或登記營業用電者。

四、補助金額

  1. 新購入冷氣-每台依額定總冷氣能力每kW(小數點採無條件捨去)補助新臺幣2,500元,且以汰換費用1/2為上限。
  2. 新購入LED燈具:每具補助汰換費用1/2,且以新臺幣750元為上限。

五、申請補助

  1. 請備齊應備文件,以掛號郵寄至(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3樓,收件人「新北市政府經發局服務業節能設備補助專案收」或『東森購物 經發局專案收』協助辦理。備註:若為燈具商品,可寄件至東森購物,我們將協助附上檢驗標章。
  2. 申請冷氣機(無風管空氣調節機)補助下載 申請照明燈具補助下載
  3. 若有申請上的相關問題,請致電新北市補助諮詢專線:02-2258-5501

申請步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