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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森購物會員權益條款

歡迎您加入成為東森購物會員(包含但不限於 Her森森購物網、東森電視購物、東森型錄MOD 等通路),東森購物會員服務系統(以下稱會員服務)係由『東森得易購股份有限公司』建置,並於2019年7月1日起與『東森新零售百貨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經營『東森購物』品牌及提供相關服務,請詳細閱讀以下權益條款,本條款訂立的目的,是為了保護東森購物以及會員的利益,並作為東森購物與會員間會員服務提供權利義務關係之依據,當您完成相關基本資料(含姓名、聯絡電話、地址及自由選擇提供的身分證字號、電子郵件地址、出生日期、性別等資料)之提供而進行消費,或於 Her森森購物網(以下簡稱 UMall )完成註冊手續正式成為東森購物會員,並於開始使用東森購物所提供之會員服務時,即視為已知悉及完全同意本條款的所有約定:

會員服務及權利義務

  1. 會員及東森購物均同意以電子文件作為意思表示之方法。
  2. 東森購物於完成並確認您的會員資格後,東森購物將提供之會員服務內容有:七天送貨到府、十天商品鑑賞期(此鑑賞期內只提供商品或服務之鑑賞參考,而非商品或服務的試用,如欲辦理退貨時,應將商品回復原狀後退回)、到府收送退換貨、信用卡分期、購物金回饋、個人消費記錄查詢、電子報訂閱服務,或其他未來可能新增之會員服務。為充分服務會員,會員同意東森購物以信函、寄交之型錄或透過郵件、網際網路等,不定期告知東森購物各項活動資訊及郵購商品。
  3. 東森購物提供之會員服務、功能以及其他一切因會員身分得享有之權益,均屬東森購物或其他合法權利人所有,會員除僅得於服務期間內依本條款之約定為使用外,均不得以任何方式將其轉讓、移轉、出租或出借予其他任何第三人,會員就會員服務所為之任何轉讓、移轉、出租或出借予其他任何第三人之行為,均對東森購物不生效力。
  4. 東森購物提供會員服務之期間,係指您完成基本資料提供建檔或完成註冊程序後,東森購物於完成相關系統設定、使會員服務達於可供使用之日起,至會員向東森購物請求刪除其全部個人資料而經東森購物同意終止服務之日止,或東森購物因會員有違反本權益條款而為主動終止服務之日止。
  5. 東森購物會員服務僅依當時所提供之相關權益、功能及狀態提供服務;東森購物保留新增、修改、取消會員服務及會員服務內相關會員權益或系統功能之全部或一部之權利,其新修正內容將適時公布於本網站,不另外個別通知會員。會員並同意遵守新修正之條款及依該條款使用會員服務。
  6. 會員為取得會員資格需經完成正確之資料提供及註冊手續,並提供或填入完整而且正確的資料。如拒絕提供基本資料或未完成註冊,將無法享有會員服務。如會員提供或註冊之資料有不完整、不正確或資料有所更改而怠於通知東森購物更正者,其相關責任應由會員自行負擔,概與東森購物無涉,如因此致東森購物受有損害者,會員並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7. 於登錄會員資料為註冊時,可申請一組個人使用者帳號及專屬密碼,而使用會員服務的過程中,會員必須經由登入或提供該帳號(和密碼)進行購物。所有使用特定帳號和密碼之行為,均視為該特定帳號和密碼持有人之行為,會員應對該等行為負責。
  8. 會員應嚴防其個人資料、付款資料(包含信用卡資料)、使用者帳號和密碼遭他人冒用;倘有因會員之故外洩而遭他人留用、冒用者,會員應自負法律責任。會員使用各項專屬權益時,請清楚告知會員帳號及相關資料,若資料錯誤,東森購物於會員之個人資料有受冒用而產生損失之風險時,為維護會員權益,得停止會員服務。會員若有包括但不限於大量訂購惡意銷退,拒收、濫用東森購物回饋機制、拒絕償還、進線客服主張非消費性問題,或違反會員服務之精神或本條款者,東森購物均有權終止及拒絕提供會員服務。您承認並同意東森購物有權於您違反本條款任何規定、任何附加條款及條件與政策時,依您登錄之所有通訊資料或依締約之相同通訊方式通知,於通知到達後得暫停或終止您的會員帳號和/或使用會員服務。
  9. 會員同意並瞭解東森購物於各通路所刊播之任何廣告及促銷資訊,其性質屬「要約之引誘」,東森購物有權拒絕會員之要約。且會員同意並瞭解,東森購物於各通路所刊播之任何廣告及促銷資訊有所錯誤者,東森購物將以適當方式為更正之通告,如會員要求東森購物履行更正前之資訊內容者,東森購物有權拒絕之,會員不得向東森購物為任何之請求。
  10. 「東森購物」品牌係由「東森得易購公司」與「東森新零售百貨公司」所共同經營,惟會員消費時,依購物通路區分所屬公司,各自開立「東森得易購股份有限公司」或「東森新零售百貨股份有限公司」之發票;該次消費之相關權利義務悉依實際發生於該公司與會員間為準。
  11. 東森購物會保護每一位會員的隱私,對於會員所登錄或留存之個人資料、消費資料,東森購物將於法律許可之範圍內蒐集、處理、保存、傳遞及使用該等資料並善盡保密責任,除了為完成該筆交易或提供會員相關資訊或優惠等服務而提供給相關商品或服務之廠商(如協助配送之物流廠商)外,絕不販售或任意提供給第三者。詳細個資權益宣告請參閱隱私聲明。
  12. 會員就東森購物蒐集之其個人資料,得依Her森森購物網頁 www.u-mall.com.tw 及各通路揭示之服務電話,來電向東森購物查詢、請求閱覽或製給複製本(東森購物得酌收必要成本費用每件 NT 60 元。),或請求補充、更正其個人資料,或請求東森購物停止蒐集、處理、利用其個人資料或為刪除,東森購物將儘速回覆及處理。

會員服務系統暫停或中斷

  1. 東森購物之電腦系統係以目前科技或專業水準認為合理之安全性與技術提供服務,若東森購物發生電腦系統或電磁紀錄受到破壞,或電腦系統運作異常時,東森購物將採取合理之措施後儘速予以回復。下列情形,東森購物將暫停或中斷會員服務系統之全部或一部:
    1. (1) 對本服務系統相關軟硬體設備進行搬遷、更換、升級、保養或維修時。
    2. (2) 使用者有任何違反政府法令或本使用條款情形。
    3. (3) 天災、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之事由所致之服務系統停止或中斷。
  2. 會員服務系統或功能『例行性』之維護、改置或變動所發生之服務暫停或中斷,東森購物將於該暫停或中斷前以電子郵件、公告或其他適當之方式告知會員。

終止會員服務

  1. 基於公司的運作,東森購物得停止提供服務之全部或一部,會員不可以因此而要求任何賠償或補償。
  2. 如果會員違反了本條款,東森購物得暫時停止向會員提供服務、或終止會員之權利,會員不可以因此而要求任何賠償或補償。

付款相關權益

  1. 如會員於消費時選擇分期付款之付款方式,為確保權益,請務必按時繳納,如有一期以上延滯繳款,東森購物將視該筆貨款為全部到期。
  2. 若因帳款有延滯情形,會員同意東森購物有權限制或保留會員包括但不限於消費付款方式、分期優惠、購物金使用、調整會員等級之權利,會員不得因此向東森購物有任何請求。

智慧財產權

非經東森購物事先書面同意,會員不得將東森購物各通路(包含但不限於 Her森森購物網、東森電視購物、東森型錄、 MOD 等)之任何資料進行重製、移轉、散布、改作、租用或出售等行為。同時會員必須遵守商標法、著作權法、電信法、個人資料保護法及其他相關法令之規定,如有違反,東森購物得依法請求賠償。

準據法

本條款之解釋、補充及適用均以中華民國法令為準據法。

解釋原則

本條款如有疑義時,應為有利於會員之解釋。

訴訟管轄

因本條款發生訴訟時,會員及東森購物均同意以臺灣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但不排除消費者保護法第四十七條及民事訴訟法第四百三十六條之九規定之小額訴訟管轄法院之適用。

2024年02月15日修訂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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